器官移植與醫學組織的責任
作者 / 雷蒙•斯卡萊塔
第一場線上會議醫學專家論述了中共活摘器官的殘忍及在醫學倫理上造成的巨大傷害,同時提出了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的建議。
講者雷蒙•斯卡萊塔教授Raymond Scalettar 為喬治華盛頓大學醫學中心名譽教授,美國 醫學會董事會前主席。Scalettar 醫師被公認為美國風濕病學院的大師,並在喬治華盛頓大學醫學中心擔任臨床醫學教授。
他在私人診所執業超過 50 年。 在他漫長而傑出的職業生涯中,他還擔任過美國醫學會董事會主席。 他經常被邀請到電視和廣播節目中,並且在國會作證。
以下是講者的演講內容:
感謝主辦單位邀請我在這場重要的會議中演講。
我將會探討有關器官移植與醫學組織的責任。
就各國來說,各國的醫學會公布器官移植的道德倫理原則,例如在美國是由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AMA)發布。若違反這些倫理原則,執業醫師有可能受到譴責,並且被美國聯邦醫藥協會(FSMB)吊銷執照。哪些機構參與了不符合倫理原則的醫療活動,就可能失去執業證書,也可能面臨訴訟和賠償。那就得停業了。
所以,使用活體供體的器官移植有哪些倫理規範呢?美國醫學會在它公布的倫理原則裏已經清楚的解釋,以下我僅列舉幾個重點。
就捐獻者與受捐者而言,我們需要有一個團隊來倡導保護雙方、降低風險。捐獻者和受捐者雙方事先要達成共識。專業人員不應該涉入不當利益,像是收取金錢報酬、將器官移植商業化。未來參加美國器官移植訓練課程的受訓者必須同意這些倫理原則,才能接受器官移植的相關培訓。
國際層面的問題有哪些呢?
美國醫學會是世界醫學協會(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 WMA)的一份子及重要成員,該協會是由世界各國的醫學會所組成的全球聯盟,「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也是其中一個成員。協會成員國每年開好幾次會,並由執行委員會主導其運作。
世界醫學協會代表全球數百萬名醫師,在醫療照護和醫學倫理上力求達到最高標準,而美國醫學會在其中具有重大的影響力。2020年,世界醫學協會為了預防和打擊器官移植相關犯罪,發表了一份宣言。
協會先前通過的一些決議案依據許多調查報告,譴責中共違反上述倫理標準、持續囚禁維吾爾人,並將法輪功學員用作供體。
那麼世界衛生組織如何呢?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是聯合國負責國際衛生的機構。世衛組織和世界醫學協會不具有監管權力。2018年世衛組織發布的《伊斯坦堡宣言》當中也提及類似的倫理原則。
然而,世界衛生組織對於發生在中國的器官移植旅遊和活摘器官問題卻保持沉默。
因為有幾位當年參與擬定《伊斯坦堡宣言》的移植外科醫師在2020年6月發表共同聲明,呼籲警惕科學上的不端行徑,他們並表示,醫師們應該申明他們忠於有關器官販運和移植旅遊的指導原則,而各期刊也應該確認遵守這個目標。
「中國法庭」是個在倫敦成立的獨立組織,2019年法庭在調查後得出結論:中共因為活摘器官害命已犯下「反人類罪」至少20年。
《外科學年鑑》近期發表的一篇文章提到,中國為老年的COVID-19肺炎末期患者施行肺部移植,引發了嚴重的倫理爭議,人們質疑受捐者如何能在三到四天內得到器官。美國的器官志願捐獻者登記人數比中國多了許多,得到這類供體最少也需要等待十五天。
而且問題是,為什麼選擇移植給如此病重的老年患者?為什麼《外科學年鑑》沒有列出術後五天的存活率資訊?
我們也對發表的文章提出了批評。而這篇文章的作者們對於批評一直沒有正面回應,或者是閃爍其詞。還要嚴肅質疑的是,為甚麼《外科學年鑑》會刊登如此具爭議而且沒有遵守倫理原則的文章,這樣做的理由何在。
總而言之,儘管有各國和國際的倫理規範,而器官販運、器官移植旅遊和移植濫用仍在持續發生。令人難過的是,中共當局對這些指導原則,既沒有公開執行的透明度,也沒有遵守的承諾。
感謝主辦方讓我參與這個重要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