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捐贈器官?有何限制與條件? 一同推廣器官愛心捐贈!
疾病與衰老是人一生中的必經過程,當人體器官因各種原因導致無法運作、衰竭時,除了依靠昂貴的藥物延續性命,隨著醫學環境的發達,如今也能依靠手術移植健康器官後重獲新生,也因此每年加入排隊等待器官的人數逐年上升。
據台灣「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112年度統計,國內有器官移植需求、正在等候包含心臟、眼角膜、腎臟、肺臟、胰臟、肝臟、腸等器官總人數超過10,000人,其中等候腎臟者超過8,000人,但往年統計至今,國內大愛器官組織捐贈者每年約300人,因移植前須先考量「組織相容性」並做組織抗原配對,成功接受大愛器官移植者每年約800人。
由於華人的風俗民情與文化,多數民眾希望在死後保留完整的大體,因此台灣的器官捐贈比例相對於西方國家較低。為了提高器官捐贈率,政府自1987年開始陸續制定並修正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成立了「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器捐中心),整合全台醫院建立公平的器官分配系統,使器官捐贈流程更加完善和透明化。
如今,民眾可以通過提前填寫器官捐贈同意書,表達自己是否有意在死後捐贈器官,並將個人意願註記於健保資料中,不僅提升了國民的對器官捐贈的意願,也能夠縮短實務上醫護人員與家屬的溝通,有助於器官捐贈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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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器官有那些限制、應該注意什麼?
如何登記捐贈器官?
如果您認同器官捐贈的理念並有意願捐贈器官,您可以透過「衛福部器官捐贈意願資訊系統」或「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在線上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將同意書列印後,親筆簽名並掛號寄回衛福]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您也可以前往全國各大醫院、衛生所與健保署等服務窗口,索取同意書填寫後郵寄。
在衛服部相關單位收到您的同意書後,他們會將資料輸入並掃描,然後與戶政機關核對資料無誤後,將信息送交健保署註記於您的健保卡。整個申請流程需要約兩個星期,您可以透過自然人憑證或健保IC卡上網查詢結果。
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有年齡限制嗎?
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並不受年齡限制,惟未滿20歲的捐贈人需要獲得監護人的簽署。儘管捐贈器官是個人的意願,我們仍建議提前與家人進行溝通,讓他們了解您的意願,以減少在您過世後對家人的衝擊。
器官捐贈須符合哪些條件?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表示,一般來說,器捐者需符合以下條件,才能進行器捐:
- 符合腦死條件而器官功能正常
- 無惡性腫瘤病史
- 無愛滋病病史
- 無明顯敗血症
- 無長時間(15分鐘以上)低血壓、休克或無心跳
- 肺臟捐贈者必須胸部X光清晰,無明顯胸部外傷、胸腔手術之病史
- 無明顯肝病史或肝損傷(非絕對)
- 無長期控制不良的心臟血管疾病、高血壓或糖尿病、心臟畸型之病史(非絕對)
- 年齡60歲以下者(非絕對)
- 未患有無法控制的感染性疾病,如庫賈氏病(Creutzfeldt-Jakob Disease)等
腦死的判定依法有嚴謹的規定,在進行腦死判定之前,需要至少觀察病患12小時以上,確定其處於深度昏迷、無法自主呼吸(需要依靠人工呼吸器維持呼吸)。並確認導致昏迷的原因,非因新陳代謝障礙、藥物中毒或低體溫所導致。
為了避免誤判,進行腦死判定需要由具有判定資格的兩位醫師以及病患原診治醫師共同進行兩次腦幹功能測試。這兩次測試之間需要至少四小時的間隔。只有在病患完全符合無腦幹反射和無法自主呼吸的條件時,才能宣布其為腦死。
植物人可以捐贈器官嗎?
植物人是由於腦部疾病或其他系統疾病合併腦病變導致大腦功能喪失,進而無法思考、記憶、認知、行為或具語言能力;但是腦幹功能正常,也可以維持心跳或呼吸,因此不能捐贈器官。
B型、C型肝炎帶原者可以捐贈器官嗎?
許多患有B型或C型肝炎的人,由於自身疾病而對器官捐贈感到猶豫。然而,根據現行的分配原則,帶原者仍然可以捐贈器官給同樣是B型或C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的等待器官移植患者。因此如果你有意願,請不要讓你的慈善之心默默地浪費掉。你的捐贈可以為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帶來新的希望。
哪些器官可以捐贈?可以指定種類及數量嗎?
若檢查結果符合相關標準,可以捐贈器官(心臟、肝臟、腎臟、肺臟、胰臟、小腸 )和組織(如眼角膜、皮膚、骨骼、肌腱、心瓣膜、血管)。對於臨床上不符合腦死條件的病患(如癌症患者或植物人),雖然他們無法捐贈器官,但如果檢查結果符合相關的器官捐贈條件,在他們去世後的數小時內,仍然可以捐贈組織(眼角膜為主)。
在評估捐贈者的生理狀況和器官功能時,醫生也會尊重捐贈者本人及家屬的意願,共同決定要捐贈哪些器官以及數量。
捐出器官後,遺體外觀是否會受影響?
捐贈器官摘取時,以外科手術的技術標準進行,手術後也會使用替代物填充縫合並恢復外觀,與普通外科手術後之狀況並無不同。
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後,可以反悔嗎?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六條明定,醫師自屍體摘取器官,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 經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同意。
- 經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
除上述規定外,已經簽署的器官捐贈同意書是可以隨時反悔或中止的。如果您決定改變意願,只需填寫「器官捐贈意願撤回聲明書」,並將其寄至衛服部相關單位。中央健保局將在一周內處理您的意願更改。您可以在一周後攜帶健保卡到任何醫院的讀卡機上確認更改情況,或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器官捐贈意願資料系統進行查詢。
即便已簽署捐贈同意書,並將器官捐贈意願註記於健保卡,若簽署人在臨床醫療過程中,明確表達不想捐贈,醫生須以意願人的意思表示為準。
(由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編輯,部分內容取材自 Yahoo新聞)
為建立明確的法律紅線,經本協會與各界持續努力,於2023年獲得立法院長游錫堃大力支持與推動,並由桃園拔得頭籌首先通過提案後,在五都中的台北、新北和台南,各縣市的議員們跨越朝野黨派皆表達支持,陸續審查並通過提案。其中台南不僅提案議員人數最多,更有正副議長與市長共同錶帶支持決議,表達出各界與民意對於活摘器官立法入罪的決心與力度。
我們相信這一重要法案的通過將為保護人權和維護公共利益做出重要貢獻。期待未來立法院的積極回應,並希望能順應民意,確立明確的法律框架,以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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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與各界努力,活摘器官入罪立法進展可期」